检查领域 | 农业生产清洁化检查内容和评价标准 | 扣分情形 | 检查方式 |
一、粮油生产 主体(面积200亩及以上) | 1、肥药购买使用台账完备详实,推广肥药减量综合生产技术。(2分) | 台账登记不完整扣0.1—0.5分,没有台账扣1分;无推广肥药减量综合技术扣1分。 | 每次安排1-2个镇,抽取10家农业主体开展现场检查,对照标准给每家主体打分,按照10家主体总分的70%赋分。 (总分70分) |
2、秸秆开展多途径综合利用,无露天焚烧、乱丢乱弃行为。(2分) | 发现有露天焚烧、乱丢乱弃,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3、肥药废弃包装物、废旧农膜等捡拾回收及时。(2分) | 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4、田间地头无垃圾堆放,沟渠内无漂浮物。(1分) | 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5、生产管理用房无乱搭乱建,现场环境整洁有序。(1分) | 有乱搭乱建的扣0.1-0.5分,现场环境脏乱扣0.1-0.5分,情节严重的扣完。 |
6、稻渔共生模式养殖密度投放合理,稻田水质保持良好。(2分) | 水质有异味,明显变差的扣1分,情节严重扣完。(如果检查主体缺项,得满分) |
二、蔬菜生产主体(面积 30亩及以上) | 1、肥药购买使用台账完备详实,推广肥药减量综合生产技术。(2分) | 台账登记不完整扣0.1—0.5分,没有台账扣1分;无推广肥药减量综合技术扣1分。 |
2、藤蔓秸秆、尾菜等开展多途径综合利用,无露天焚烧、乱丢乱弃行为。(2分) | 发现有露天焚烧、乱丢乱弃,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3、肥药废弃包装物、废旧农膜等捡拾回收及时。(2分) | 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4、田间地头无垃圾堆放,沟渠内无漂浮物。(2分) | 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5、设施大棚外观干净整洁,棚膜无破损飘散。(2分) | 发现一只扣0.5分,扣完为止。 |
6、生产管理用房无乱搭乱建,现场环境整洁有序。(2分) | 有乱搭乱建的扣0.1-0.5分,现场环境脏乱扣0.1-0.5分,情节严重的扣完。 |
三、果树种植主体(面积 30亩及以上) | 1、肥药购买使用台账完备详实,推广肥药减量综合生产技术。(2分) | 台账登记不完整扣0.1—0.5分,没有台账扣1分;无推广肥药减量综合技术扣1分。 | 每次安排1-2个镇,抽取10家农业主体开展现场检查,对照标准给每家主体打分,按照10家主体总分的70%赋分。 (总分70分) |
2、果树枝条、残果落果开展多途径综合利用,无露天焚烧、乱丢乱弃行为。(2分) | 发现有露天焚烧、乱丢乱弃,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3、肥药废弃包装物、废旧农膜等捡拾回收及时。(2分) | 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4、田间地头无垃圾堆放,沟渠内无漂浮物。(1分) | 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5、设施大棚外观干净整洁,棚膜无破损飘散。(2分) | 发现一只扣0.5分,扣完为止 |
6、生产管理用房无乱搭乱建,现场环境整洁有序。(1分) | 有乱搭乱建的扣0.1-0.5分,现场环境脏乱扣0.1-0.5分,情节严重的扣完。 |
四、食用菌生产主体(蘑菇生产规模3万平方尺及以上,其他食用菌生产规模3万棒及以上) | 1、农药购买使用台账完备详实,推广农药减量生产技术。(1分) | 台账登记不完整扣0.1—0.3分,没有台账扣0.5分;无推广农药减量综合技术扣0.5分。 |
2、食用菌生产废料开展资源化利用,无露天焚烧、乱丢乱弃行为。(2分) | 发现有露天焚烧、乱丢乱弃,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3、基质搅拌场地应建有废水收集池,生产加工废水实现“零直排”。(2分) | 无废水收集池扣2分,加工废水乱排扣1分,情节严重的扣完。 |
4、设施大棚外观干净整洁,棚膜无破损飘散。(2分) | 发现一只扣0.5分,扣完为止。 |
5、废弃包装物、废旧农膜、菌棒膜等捡拾回收及时。(1分) | 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6、生产管理用房无乱搭乱建,生产现场干净整洁,培养料等无露天堆放。(2分) | 有乱搭乱建的扣0.1-0.5分,现场环境脏乱扣0.1-0.5分,培养料露天堆放扣0.5分,情节严重的扣完。 |
五、水产养殖主体(面积 30亩及以上) | 1、养殖场建有“三池两坝”尾水处理设施或纳入区域养殖尾水处理点处理,设备完好并正常使用,养殖尾水做到“零直排”。(3分) | 未配备“三池两坝”设施的扣2分,设施配备未正常使用的扣1分,养殖尾水有直排的扣完。 |
2、制度上墙,有养殖生产操作规范等制度。生产、用药和销售“三项记录”齐全。(2分) | 制度未上墙的扣1分,台账登记不完整扣0.5—1分,没有台账扣2分,扣完为止。 |
3、实行生态养殖技术和模式,不使用冰鲜鱼、严禁使用畜禽内脏和下脚料喂养。(2分) | 有发现使用冰鲜鱼、畜禽内脏和下脚料的扣1-2分,情节严重的扣完。 |
4、垃圾分类投放,废弃包装物回收率达到100%,病死水生动物作消毒掩埋等无害化处理。(2分) | 发现死鱼、废弃包装物乱丢乱弃的,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5、生产管理用房无乱搭乱建,现场环境整洁有序。(1分) | 有乱搭乱建的扣0.1-0.5分,现场环境脏乱扣0.1-0.5分,情节严重的扣完。 |
六、畜禽养殖主体(鸡、鸭、鸽子存栏2000只以上,奶牛存栏10头以上,羊存栏100只以上,生猪存栏50头以上) | 1、养殖场环境干净整洁,功能布局合理,防疫措施得当。(2分) | 现场环境脏乱扣0.1-0.5分,情节严重的扣完。 | 每次安排1-2个镇,抽取10家农业主体开展现场检查,对照标准给每家主体打分,按照10家主体总分的70%赋分。 (总分70分) |
2、各项制度完善,台账记录齐全。(1分) | 台账登记不完整扣0.1—0.5分,没有台账扣1分。 |
3、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并且正常运行。规模猪场应配建臭气处理设施设备。(2分) | 配套设施跟不上的扣2分,设施配备未正常使用的扣1分,规模猪场臭气严重的扣1分,扣完为止。 |
4、做到干湿分离、雨污分离,无直排偷排漏排等现象,做到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2分) | 未做到两分离扣0.5-1分,粪污沼液有偷排、渗漏的扣1分,情况严重的扣完。 |
5、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符合要求。(1分) | 发现病死动物乱丢乱弃的扣0.5分,未及时收集无害化处理的扣0.5分。 |
6、落实“两化”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技术管理措施,引入自动化饮水喂料设备等清洁化生产设施。(2分) | 未落实“两化”技术措施的扣1分,未引入饮水喂料设备扣1分,扣完为止。 |
七、病死动物无害处理中心 | 1、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房环境、设施设备干净整洁,无明显污迹,定期进行消毒;厂房内清洁工具不得与办公、生活区清洁工具混合使用。(2分) | 现场环境脏乱的扣0.5-1分、工具混合使用的扣0.5-1分、未消毒清洁的扣0.5-1分,扣完为止。 |
2、运载工具无跑冒滴漏现象,运输通道定期清洗消毒。(2分) | 有跑冒滴漏和未清洗消毒的扣1分,情节严重的扣完。 |
3、卸料区(包括工具)每次卸料后做到清洁消毒。(2分) | 未清理和消毒的扣1分,情节严重的扣完。 |
4、暂存间(冷库)无血水污水流出,定期清洗消毒。(2分) | 未清理和消毒的扣1分,情节严重的扣完。 |
5、无害化处理副产物规范存放,去向等台账记录规范完整。(2分) | 台账登记不完整扣0.5—1分,没有台账扣2分。 |
八、畜禽屠宰厂(点) | 1、建立清洗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清洁化生产制度,相关台账记录规范完整。(2分) | 无清洁化生产制度扣1分,台账登记不完整扣0.5—1分,没有台账扣2分。 |
2、环境干净整洁,设有废弃物、垃圾暂存或处理设施,及时处理各类废弃物。(2分) | 未配备废弃物处理设施的扣1分,发现乱丢乱弃的扣0.5-1分,情节严重的扣完。 |
3、屠宰厂(点)内禁止饲养动物;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平整、无积水。(1分) | 发现有饲养小动物的扣0.5分,发现道路场地有积水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4、定期对环境开展消毒,屠宰车间、分割车间及相关用具应在每日屠宰结束后进行清洗消毒,隔离间、无害化处理间及相关用具等应在每次使用结束后进行清洗消毒。(1分) | 发现一处未清洗消毒扣0.3分,扣完为止。 |
5、专用的肉品冷链运输车辆及运输通道定期清洗消毒。(1分) | 未定期清洗消毒扣0.5分,情节严重的扣完。 |
6、在屠宰与分割车间的非清洁区内设有粪污、废弃物等暂时集存场所,其地面、围墙或池壁应便于冲洗消毒。(1分) | 未设暂存场所的扣0.5分,发现一处未冲洗消毒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7、污水排放应符合环保要求。(2分) | 有偷排、漏排的扣2分。 |
九、农资废弃包装物归集中心及回收网点 | 1、归集中心通过环评,配备废气处理设备,开辟专门压缩作业区,废气、废渣、废液收集处置规范。(2分) | 未配备相应设备扣0.5-1分,未规范处置扣0.5-1分。无环评扣2分。 | 每次安排1-2个镇,抽取10家农业主体开展现场检查,对照标准给每家主体打分,按照10家主体总分的70%赋分。 (总分70分) |
2、回收网点安装“肥药两制”数字化管理系统,并与省级平台对接。(2分) | 未安装“肥药两制”数字化管理系统扣1分;未与省级平台对接扣1分。 |
3、农资废弃包装物回收、储存、转运台账完备详实,实名登记。 (2分) | 台账登记不完整扣0.5—1分,没有台账扣2分。 |
4、回收网点废弃包装物无露天堆放,无污水流淌,现场环境整洁。 (2分) | 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5、农资废弃包装物转运处置及时,归集中心无一年以上库存,回收网点无半年以上积压。(1分) | 发现有超期库存或积压的扣0.5分,情节严重的扣完。 |
6、归集中心标识清楚、制度健全、环境整洁,符合危废管理要求。 (1分) | 发现标识、制度缺失的扣0.5—1分,环境脏乱的扣0.5分,情节严重的扣完。 |
十、榨菜、雪菜等酱菜加工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 | 1、统一水泥窖池腌制,防腐、防渗等措施完善,无野外露天泥窖池腌制。(2分) | 水泥窖池有渗漏的发现一只扣0.5分;泥窖池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
2、建立规范化腌制流程,清洁生产、消毒等台账记录完整。(2分) | 台账登记不完整扣0.5—1分,没有台账扣2分。 |
3、环境干净整洁,菜皮等废弃物存放规范,处置及时。(2分) | 菜皮等乱丢乱弃的,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4、环保设施设备齐全,并正常使用。(腌制废水集中处置的除外)(2分) | 未配备环保设施扣2分;未正常使用的扣1分,情节严重的扣完。 |
5、雨污分流,污水处理和排放应符合环保要求。(2分) | 未雨污分流的扣1分,有偷排漏排的扣1分,情节严重的扣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