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全市推进新时代高水平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经市级部门和县(市、区)推荐申报、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等环节,现对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时间:2026年1月30日至2月5日。
对嘉兴市推进新时代高水平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拟表彰名单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向嘉兴市农业农村局反馈(地址:浙江省嘉兴市花园路758号;邮编:314050;电话:0573-82872500)。
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附件:嘉兴市推进新时代高水平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拟表彰名单
嘉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30日
附件:嘉兴市推进新时代高水平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拟表彰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