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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共同富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出处:秘书处 发布时间:2025-01-21

根据《中共嘉兴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共同富裕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嘉委农办发〔2025〕1号)文件要求,经市级部门、县(市、区)民主推荐、考察审核,嘉兴市农业农村局对各地各单位上报的推荐对象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研究确定拟表彰嘉兴市委办公室等100个单位(详见附件1)为先进集体,钱俊超等200名同志(详见附件2)为先进个人。根据相关规定,现进行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一、公示时间:2025年1月21日至1月27日。

二、反映情况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市委农办秘书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要求:反映情况都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反对借机诽谤诬告等行为,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汪老师82870173,向老师82872531。

中共嘉兴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21日

附件1: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共同富裕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xls

附件2: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共同富裕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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