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嘉兴市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嘉农发〔2023〕20号)文件精神,经主体申报、镇(街道)初审、县(市、区)主管部门审核、市级实地抽查和评定,拟认定嘉兴市南湖区大桥八零后家庭农场等25家家庭农场为2024年度嘉兴市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见附件1);对2024年以前认定的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进行了监测,嘉兴市南湖区新丰圣大家庭农场等226家家庭农场拟监测合格(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真实姓名。
二、公示时间:2024年10月8日到10月14日。
三、联系单位:嘉兴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0573-82872567,通讯地址:嘉兴市南湖区花园路758号,邮编:314050。
嘉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8日
附件1:拟认定2024年度嘉兴市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名单.doc
附件2:2024年度嘉兴市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监测合格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