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政发(202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0〕21号)精神,推进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现就加快高能级产业平台建设、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紧紧抓住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部省共建乡村振兴示范市创建等重大机遇,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建设一批对标国际一流、引领未来发展的现代农业高能级产业平台,全力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金名片”,努力奏响新时代的田园牧歌,复兴升级版的农耕文明,打造世界级的诗画江南,建设高质量乡村振兴示范地。
(二)总体目标。2021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启动实施,基本形成以农业经济开发区为“核”,以优质稻米示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业创新孵化园和美丽经济转化区为“芯”的“一核四芯”高能级产业平台体系,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要农产品量足价稳,农民收入继续领跑全省。
到2025年,7个农业经济开发区、50万亩优质稻米示范区、15个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15个300亩以上创业创新孵化园和10个美丽经济转化区成为现代乡村产业标杆,乡村产业发展走在全省前列,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显著提升,农业增加值年增长2%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力争突破6万元,继续保持全省第一,城乡居民收入比下降至1.6:1以内,农业农村现代化率先实现。
——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建成高标准农田225万亩,高标准设施栽培面积提高到10万亩。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33.4亿斤以上,水稻全程机械化率提高到90%以上,粮食播种面积、总产量继续保持全省第一;生猪养殖规模化率达到100%,猪肉自给率提高到50%,“米袋子”“菜篮子”量足价稳。
——乡村产业迭代升级。农业法人化经营比例达到90%以上,新增种业、研发等科创型领军龙头企业10家,培育涉农上市企业5家。智慧农业普及率达到70%,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0%,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200亿元。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3:1以上,农业全产业链经济规模达100亿以上,乡村休闲旅游业总产值达到60亿元。
——综合效益显著提升。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7万元/人,“嘉田四季”等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年产值达到100亿元,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98%以上。稻田退水“零直排”面积达到60万亩,“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县全覆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做强农业经济开发区,打造现代农业“新硅谷”。
1.优化“广陈模式”“示范方”。按照“区镇合一”的架构,优化农业经济开发区设置,每个县(市、区)集中资源重点建设一个高能级农业经济开发区。把握新时代乡村产业发展新趋势,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高标准修编农业经济开发区核心区规划,科学布局研发、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功能区块。推广“管委会+行政机构+运营公司”组织管理模式,落实专职人员负责统筹协调和管理运营。2021年,完成规划布局调整。到2025年,累计完成农业投资300亿元。
2.集聚现代农业“领头羊”。瞄准国际国内涉农领域“隐形冠军”“单打冠军”“独角兽企业”开展产业链招商,吸引企业总部或研发、销售等功能性机构入驻。引育一批掌控核心知识产权、具备一流研发能力的现代种业企业,设施设备先进、技术模式领先的现代农业生产企业,产品附加值高、带动能力强的现代农产品加工企业,策划水平一流、运营理念先进的现代三产服务企业。建立项目准入清单、负面清单和退低进高机制,全面实现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高端化发展。到2025年,累计引入亿元项目至少80个,其中5亿元项目至少7个、10亿元项目至少3个。
3.注入持续发展“动力源”。强化农业科技创新,聚焦农业生物技术、绿色智慧高效生产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生命健康三大主攻方向,大力争取“双领双尖”计划农业类重大项目,实施种业科技专项,加大省内外涉农高校院所和各类农业科技创新载体引进力度,支持产学研深度融合联合,开展核心技术攻关。鼓励有情怀的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反哺农村。支持涉农潜力企业发展壮大,领军人才团队落地创业。建设长短结合的重大项目储备库,强化要素保障,推动落地实施。支持农业经济开发区优先申报创建省级以上农业产业示范园、现代农业园区和农业科技园区。到2025年,设立院士、博士后或外国专家工作站7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粮食物资局),市科协,市农科院,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做大优质稻米示范区,厚植鱼米之乡“新优势”。
1.夯实优质稻米生产基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选择农田水利设施好、集中连片基础优的田块,支持打造优质稻米示范区。示范区优先实施稻田退水“零直排”、美丽田园等项目建设,支持配套集育插秧、机收、烘干、加工等为一体的区域性稻米综合服务中心。到2025年,建成区域性稻米综合服务中心60家以上,结合“非农化”“非粮化”整治腾退低效苗木等面积5万亩。
2.推广绿色高效种养模式。传承“南繁精神”,充分发挥嘉兴南繁育种基地优势,加强水稻优质高产育种及全产业链建设,打好种业翻身仗,壮大本土种业企业。突出科技兴农、绿色兴农、品质兴农在水稻上的应用,以项目为依托,加强模式创新集成和技术研究,推广优质食味水稻品种。围绕“水稻+”、农机农艺结合,推广万元千斤、稻渔综合种养等生态高效种养模式。到2025年,实现优质稻米品种全覆盖,稻渔综合种养推广面积15万亩。
3.打响“嘉兴大米”品牌。实行优良品种统一供应、生产管理统一标准、加工服务统一渠道、市场营销统一品牌,稳定提高嘉兴大米品质。引导扶持一批有条件的种粮大户推行产加销一体化发展,做大做强自主品牌,鼓励抱团发展,发挥联合效应。全力打造“嘉兴大米”集体品牌,引导农户种植绿色、安全的优质稻种,提升大米品质。到2025年,实现50万亩优质稻米示范区品牌销售全覆盖,其中70%以上入驻“嘉兴大米”品牌。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粮食物资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科院,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做精特色农业优势区,擦亮主导产业“新名片”。
1.推动优势产业集群发展。聚焦现有的46个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选择文化传承深、地方特色强、市场前景广的进行重点支持、深度开发。借助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结合土地流转,引导零星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到优势区抱团发展。厚植区域经济优势,开展差异化错位竞争,做响“一村一品”。
2.培育知名特色品牌。深入实施农业品牌战略,强化品牌运营,加大品牌激励,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类品牌和企业品牌,做响“嘉田四季”区域公用品牌。大力挖掘培育地理标志品牌,推行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绿色食品认定相融合。加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推进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和品牌化运营,推进“以质立牌、以牌强企、以企兴产、以产惠农”。到2025年,确保优势区农产品“无品牌不上市”。
3.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深化“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推动小农户、家庭农场入社。大力培育以农业龙头企业为核心,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分工有机衔接、利益紧密联结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进“接二连三进四”,加快“产学研”“产加销”“农工贸”一体化发展,推进经营组织化、服务社会化,高效链接生产主体、流通环节和消费市场,打造全产业链。到2025年,农业全产业链经济规模达100亿元。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粮食物资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做优创业创新孵化园,编织创客成长“新摇篮”。
1.搭建创业创新舞台。各县(市、区)要整合创建或提升发展若干个区位交通优越,农田水利、网络通信等基础较好,规模适度的创业创新孵化园。制定细化准入标准,明确优惠政策,吸引有激情、有技术、有抱负的青年农创客、新农人入驻,支持发展符合农业产业规划、科技含量高、成长潜力大的创业创新项目。2021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一个面积300亩以上的创业创新孵化园;到2025年,财政累计投入建设资金达到3亿元。
2.优化创业创新环境。组建专门团队,提供“店小二、一站式”的用工、物流、融资和项目申报、审批等代办服务,建立培训和联系帮扶制度,配套提供“标准厂房式”的大棚生产设施、“互助共享式”的办公研发场所和“人才公寓式”的居住配套环境,营造“拎包入住”的创业创新环境。
3.放大创业创新成果。政府牵线搭桥,打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合作交流渠道,拓宽研发、市场等相互转化通道,解决生产实际难题,提高项目孵化成功率。建立跟踪帮扶机制,支持成熟农创客走出去,扩大规模、做大做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实行孵化项目动态管理,缩短孵化周期,实现良性发展。到2025年,累计孵化示范项目150个。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做靓美丽经济转化区,谱写村美民富“新篇章”。
1.绘“江南诗画”。持续深化“千万工程”,以“世界眼光、国际标准”,突出“平原特色、水乡特质”,编好“十四五”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以党建引领美丽乡村精品线为重点,统筹美丽乡村、美丽农场、美丽田园和美丽河湖建设,深化乡村全域秀美。挖掘历史文脉,强化文化传承,加大历史文化村落保护修复和开发利用。到2025年,建成新时代美丽乡村标杆县5个,历史文化传统村落200个,实现省级美丽乡村示范镇、新时代美丽乡村全覆盖。
2.促美丽转化。充分利用农民住宅、集体用房等,大力发展乡村共享经济和休闲农业。加快旅游集散中心、乡村驿站、观光景点等乡村配套建设,提升旅游接待能力。突出“农业+旅游”“农业+文化”“农业+康养”等路径,发展乡愁产业,做大美丽乡村夜经济,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乡村。探索专业团队运营、村庄运营师管理、国资统一运作等村庄共建共享经营模式,构建规划、建设、管理、经营、服务一体的转化机制。支持长三角一体化、接沪连杭发展美丽经济,推动边界村跨市、跨省联合发展。到2025年,美丽经济吸引社会资本投资100亿元,乡村休闲旅游年接待游客达6000万人次。
3.建未来村庄。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干部能力强、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先行先试,探索未来乡村建设模式。聚焦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产业化、系统化和未来邻里、教育、健康、文化、低碳、生产、建筑、交通、智慧、治理“五化十场景”,实现对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的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构建村庄特色鲜明、创新创业活跃、业态类型丰富、利益联结紧密的产业发展格局,促进村集体经济增效和农民增收。到2025年,全市建成50个以上引领时代潮流、呈现未来元素的标杆乡村。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粮食物资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妇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科技、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文化广电旅游、供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县(市、区)主要领导统筹协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部门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市对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各县(市、区)对农业经济开发区所在镇(街道)的考核指标设置应明显区别于其他镇(街道),突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鲜明导向,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二)强化土地保障。新编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建设用地规模,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每年安排5%的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专项支持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实施农业农村产业用地年度申报制度,明确用地类型和供地方式,强化分类管理,有效保障用地需求。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用于食物化特别是重要农产品生产的设施农业用地做到应保尽保。
(三)强化投入保障。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确保财政投入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适应,2025年市级财政支农资金在2020年基础上实现翻番。适时修订市区财政支农政策,加大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力度。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支持平台主体优先申报和争取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对实际投资超亿元的产业化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给予最高不超过2亿元的重点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乡村振兴产业投资基金,为中小型农业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实施融资奖励政策,对境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的农业企业分阶段给予奖励。完善“引、育、留、用”的乡村振兴人才政策,健全乡村人才培养机制,强化乡村产业发展的人才支撑。
(四)强化数字赋能。以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为契机,完善数字乡村建设资金投入机制,重点保障数字乡村重大项目建设。优先安排数字农业工厂、数字农业园区等项目在各类农业平台的建设应用,以5G、物联网、智能控制等为技术支撑,引领构建覆盖生产管理、产品流通、行业监管、公共服务等全领域的数字应用体系,为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增添数字动能。
本意见中涉及财政资金补助的,市、区财政各承担50%。
附件:高能级产业平台任务年度建设指标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日
附件
高能级产业平台任务年度建设指标
平台 | 指 标 | 2021年 | 2023年 | 2025年 |
农业经济开发区 | 累计完成农业投资(亿元) | 100 | 200 | 300 |
累计引入1/5/10亿元以上项目(个) | 55/3/0 | 70/5/2 | 80/7/3 |
核心区亩均产出(万元) | 2 | 2.5 | 3 |
农业经济开发区年产值(亿元) | 55 | 75 | 100 |
优质稻米示范区 | 建设区域稻米综合服务中心(个) | 30 | 50 | 60 |
腾退低效苗木等面积(万亩) | 2 | 4 | 5 |
推广稻渔综合种养面积(万亩) | 8 | 10 | 15 |
“嘉兴大米”品牌种植面积(万亩) | 5 | 15 | 35 |
特色 农业优势 区 | 累计培育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个) | 10 | 12 | 15 |
累计认定市级“一村一品”示范村(个) | 7 | 10 | 15 |
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产值(亿元) | 60 | 80 | 100 |
农业全产业链经济规模(亿元) | 80 | 90 | 100 |
创业创新孵化园 | 累计创建创业创新孵化园(个) | 5 | 10 | 15 |
累计投入建设资金(亿元) | 1 | 2 | 3 |
累计孵化示范项目(个) | 50 | 100 | 150 |
累计培育带动农创客、新农人(人) | 600 | 1500 | 3000 |
美丽经济转化区 | 建成新时代美丽乡村标杆县(个) | 1 | 3 | 5 |
建成3A级景区村庄、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个) | 70/40 | 85/120 | 100/200 |
吸引社会资本(亿元) | 50 | 75 | 100 |
乡村休闲旅游年接待游客(万人次)、年营业收入(亿元) | 4000 /30 | 5000 /45 | 6000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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